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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异地中考须与“零择校”完善配套

2014年06月08日 17:13编辑:佚名来源:互联网
导读:近日,在广州市第13场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上,分管教育的广州市副市长王东对是否取消高中择校给予了回应,明确指出高中择校政策将于明年取消。

  近日,在广州市第13场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上,分管教育的广州市副市长王东对是否取消高中择校给予了回应,明确指出高中择校政策将于明年取消。今年年初广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曾作出类似表态,“零择校”可谓是今后的大趋势,但政策的转变对少数群体将带来诸多不便,亟须有配套措施跟进。

  之所以说是大趋势,是因为择校一定程度上已成教育领域的痼疾。去年,教育部发文规定:“各地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规定旨在解决屡禁不止的择校乱收费问题。然而,和其他领域的乱收费问题不同的是,择校客观上解决了部分学生的就学问题,尤其是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它已成部分学生就学的“另一道门”,因此其间的收费现象受到的指摘相对较少。乱象固然需要治理,但草率终止该政策,则值得商榷。

  择校在广州教育领域尤为普遍,2013年的中考报名数据显示,有33602名考生填报了择校志愿,其中非广州户籍考生为18672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61951人,其中公办公费录取50190人,公办择校(含自筹经费班)录取5927人,民办高中4377人。公办择校录取人数中绝大部分为非广州户籍考生,共5408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与广州当前的人口结构和中考制度有关,当前常住广州的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相当,而在现行的中考制度环境下,公办择校是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唯一渠道。

  因为需求大而供应少,当前优质高中择校的分数往往比公费还要高,择校乱收费现象于是应运而生。取消择校政策后,本地户籍学生客观上有更多的上学机会,但对于外地学生来说,他们只能选择入读民办高中,尽管获得了不缴择校费的抽象公平,却失去了上名校的机会。

  从有限的机会到失去仅有的机会,对于非户籍学生显然是截然不同的命运。事实上,近年来,择校生比例一直呈下降趋势,2013年,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由20%降为15%,市一级学校由20%降为10%,区(县级市)一级学校由15%降为10%。来自广州市招办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有非广州户籍的考生23664人,比往年增加1662人;但择校招生计划7275人,比往年减少112人。考生通过择校途径考入公办普通高中的路越来越狭窄,取消择校政策后,这一群体何去何从?是让学生回到“原点”,还是针对此群体出台衔接政策?

  目前来看,非户籍考生唯有寄希望于“异地中考”,按照此前出台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非户籍学生要在广州中考须满足三个条件:“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照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且在广州具有初中学籍满3年的初中毕业生。”不仅如此,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将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和当前非广州户籍考生报考择校志愿9.6%的录取比例接近,取消择校政策后,“异地中考”的竞争压力无疑将更大。

  按广州市教育局的征求意见,广州将从2016年起正式实施“异地中考”政策。此前针对“异地中考”出现不少分歧,一旦取消择校,原本择校的群体大部分将选择“异地中考”,有两个问题亟须正视,一是“异地中考”的录取比例是否应有所提升,二是准考门槛是否要降低。有教育专家指出,当前应先对取消择校后的影响人数以及符合“异地中考”条件的人数作一个测算,政策的废与立时间点相近,调整过程理应谨慎。另外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是,若明年取消择校政策,这就意味着2014年和2015年两届非户籍初中毕业生首当其冲,既被旧政策抛弃,又未能赶上“异地中考”,较好的选择或是设置过渡期。

  取消择校有着好的初衷,王东在发言中提到反对应试教育,破除名校情结。然而这并非一日之功,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背景下,取消择校后,非户籍和本地学生都将受影响,就此而言,要真正实现“零择校”,今后还须完善教育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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