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拉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含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共2373种,其中:乙类药1817种)标准报销,分甲类和乙类,定期进行调整。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自付10%,乙类药品最小包装单价在100元以上按特殊用药自付15%)。
按《拉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准予部分支付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标准报销。
1、首先,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3)身份证、医保卡。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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