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预防接种证如遗失,孩子家长可及时和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补办。
市区居民和县区居民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方式有所不同,全市各接种点都有接种记录。
市区居民可到常去的接种点开一份证明,然后到城区疾控中心补办即可。
县区居民则可直接在接种点补办。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国家规定强免(强制免疫)的疫苗是必须打的,即强制免疫的,也是免费的,小孩日后入托、入学甚至出国都要凭打过的接种证办理。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
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
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1.在婴儿降生一个月内,家长去指定地点建证。在每次注射疫苗时,医护人员要查验该证,并将每次注射信息记录在内。
2.该证的内容以及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由其人民政府的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3.当孩子居住地点发生变化,其接种安排由现住地点的相关部门负责。
4.当孩子入园、入学时,学校等机构要检查此证。学校如果发现有未按照规定注射疫苗的情况,会向居住地相关管理单位进行报告。学校等机构对儿童家长进行监督,家长配合接种单位在孩子入园、入学后带其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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