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或者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南京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父母一方为南京户籍:
父母双方中本市居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父母双方为南京户籍:
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玄武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南京市红山路196号东侧十字街公交车站旁
鼓楼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定淮门大街1号
秦淮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
秦淮区永乐南路9号(交警三大队事故处理组旁,毗邻宜家)
南京市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大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经调查核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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