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至五岁幼儿(在结束幼儿园教育时)应能够
1、表演/读谱:运用歌唱嗓音,并有别于说话嗓音。
在他们的自然音域内唱歌时基本上音准。
在律动和课堂简易乐器的演奏中,表现出对拍子、速度、力度、音高及分句异同的意识。喜爱唱无意义音节歌、民歌和歌曲游戏。
运用图片、图形和其他符号来表示音高、时值型和简易曲式。
2、创造:在课堂简易乐器上探索各种音型。
在各种课堂和游戏活动中,自发的即兴唱歌。
用歌唱和乐器为未完成的旋律乐句创编“答句”
用乐器、环境的及身体的音响来表达思想和情绪。
3、听/描述:注意短小的音乐选段。
注意倾听更广的音乐曲目。
通过律动或课堂简易乐器,对音乐的要素(如音高、时值、响度)和音乐的风格(如进行曲、摇 篮曲)做出反应。
用律动或语言描述音乐中的异同,如强弱、快慢、上—下—同、长短、级进跳进、相似对比。 根据外形、尺寸、音高和音色对课堂简易乐器和一些传统乐器进行分类。用一些简单的音乐术语来描述声音
4、价值:
表现出对音乐是日常生活一部分的意识。
喜爱独自或与他人唱歌、律动及演奏乐器。
尊重音乐和音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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