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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的幼儿教育暗示性原则

2006年11月07日 14:45出处:好孩子育儿网  作者:亲亲宝贝网阅读次数:646
在陈鹤琴的教育思想中,有一块富饶的土壤,这就是幼儿教育的暗示原则,本文即对此作一初步论述。  一、儿童的暗示感受性  “儿童是易受暗示的。”陈老从自己的观察

洁的心灵。暗示原理的正确运用,可以在教育儿童的同时,维护儿童的主动性和自尊心,暗示就是以一种间接的或含蓄的方式作用于儿童,可以克服简单命令的缺陷,使儿童在愉快的情境中,自觉地接受教育。其次,预防儿童的消极情绪,培养儿童的优良情绪。情绪是一种心理状态,一旦产生对儿童的行为具有极大的制约作用,优良的情绪状态下儿童易于接受并乐于接受教育,而消极情绪状态下,儿童则容易拒绝父母的教诲,而产生逆反心理。另一方面,长期的不良情绪会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形成不良的个性,运用暗示原则,不仅可以预防儿童的不良情绪,而且可以用来矫正消极情绪特征,培养积极的情绪特征,维护良好的情绪状态。第三,使儿童潜移默化中受教育,自觉地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儿童的行为习惯往往是通过模仿习得的,而模仿极易受到环境刺激的暗示,优化幼儿环境可以使儿童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正面的暗示,自觉地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因此,要充分发挥暗示原则的作用,必须花大力气净化教育环境,防止精神污染,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儿童的心灵不受创伤,这一点对我们今天的幼儿教育有着尤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精神污染和不健康的教育环境已构成幼儿教育的一大障碍,既然儿童是易受暗示的,那么,儿童接受积极的暗示,也会接受消极的暗示,作为教师,有责任引导儿童接受积极的暗示,防止或消除消极暗示,这一点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最后,暗示不仅是一种教育原则,也是一门教育艺术。暗示原理的使用,不仅可以扩大教育渠道,充分发挥儿童的潜在力量,而且可以在教育过程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教师来说无疑是一种艺术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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