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又很尴尬地找到新人的家长说明原因,要求退还错送的礼金。对方听后哈哈大笑,说既然饭已经吃了,礼金怎么能退?况且,退还礼金对新人也不吉利。老王只好悻悻而归。
状告收礼人想讨回礼金
老王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不甘心。更让老王受不了的是,家人取笑他是马大哈,办事一点都不牢靠。朋友见到他,也责备他不够意思,不去喝喜酒捧场,老王很是尴尬,又不好意思明说。
为了讨回送错的礼钱,老王赶到巴南区法院接龙镇法庭,要告收错礼的新人。
向法官咨询后,老王搞清楚了收他红包钱的人叫老李,也住在石龙镇,当天老李负责帮结婚的侄儿收礼。
7月初,老王一纸诉状将老李告到接龙镇法庭,要求老李退还1200元礼金。
法官调解变通退回礼金
接龙镇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老李所得礼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只要解决了双方的心理和面子问题,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随后,承办法官找到双方坐下来沟通。法官首先跟老王讲明,喝喜酒送礼金是民间的风俗习惯,主家收到礼金后要记下对方的名字,以便今后还礼。送礼后又让退礼,风俗习惯说这样不吉利,新人可能无法接受。法官话锋一转又说,但是这些都是迷信思想。经过促膝交谈,法官消除了老李的迷信思想。
经过协商,同时又照顾到双方的面子观念,法官终于为双方找到了一个名正言顺的还钱法子。
8月底,老王的父亲办了一个70多岁的生日酒,老李就在这一天将1200元以礼金的方式给了老王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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