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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狗强奸母狗遭索赔10万 公狗主人: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

2013年07月11日 10:17阅读次数:668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广州荔湾区,一位女士称自己喂养的纯种母狗被一公狗强奸,并向公狗主人索赔10万,对于公狗强奸母狗一事,公狗主人回应称“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网友也戏谑称怎知狗不是自愿的?

  警方:

  狗咬人会受理,狗强奸狗不受理

  狗被“强奸”了,向主人索赔10万元,究竟有无法律依据,警方为何不受理?记者对此,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及广州警方资深人士。

  律师说法:

  狗之间不适用强奸概念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汤喜友律师表示,法律制定的是对人和人的社会规范,此案中,狗与狗之间发生的事,法律显然不适用。

  汤喜友认为,狗与狗之间,“强奸”这个概念亦不适用,狗的行为难以用人的意识行为去套入,它们的性行为不能用人的性行为规范去约束,“事主的索赔是没有依据的,除非情节非常特殊,比如事主的狗是名贵狗,很有价值,对方故意让自己的狗去与之发生性行为,破坏其经济利益,那么会有民事索赔的可能。”汤喜友称,就目前案例的情况,即使事主到法院起诉,法院也应该不会受理。

  广州警方资深人士表示,就案例中的情况,事主女士报警,警方确实是不会受理的。针对与狗相关的案例,如果是狗咬了人,警方肯定会出警受理,对责任人罚款或者其他处理;如果是狗咬了狗,警方一般会根据情节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话,双方可到法院申诉;像本案例中的狗强奸了狗,警方无法找到处理的依据,肯定是不予受理的。

  “实际处警过程中,我们肯定会觉得这过于荒诞了,因为有违人们的常识判断,民警可能会进行简单的劝说,如果无效也没办法了,肯定不会有其他受理结果。”警方表示。

  网友调侃:

  怎知狗不是自愿的?

  该事件因为离奇,在金道花园小区为不少街坊所知,双方在争论过程中,也引起不少街坊围观,有的街坊将情况放到了微博上,引起了网友的围观。不少网友表示难以置信。网友@Oshima咋咋说:女主人又知她的狗不是自愿?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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