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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围殴少年事件两嫌犯未满16岁不能追究刑责

2014年05月27日 10:46阅读次数:485
网传视频“3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3名嫌疑人全部被控制,均未满18岁。昨日,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上述消息。目前,被打少年已接受治疗,身体状况平稳。

  律师说法:对满16岁嫌疑人可追刑责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一元律师称,该事件中杨某涉嫌暴力殴打小孩,其已满16岁,应该可以追究杨某的刑责,不过由于其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可从轻。

  如果小刚的伤情经鉴定构不成轻伤,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杨某,若构成轻伤以上,则可追究其故意伤害罪。

  至于本案中另两名嫌疑人——不满16周岁的郭某和程某,只要不造成重伤以上后果,就不能追究刑责。只能行政处罚,例如拘留罚款,民事赔偿可由其父母监护人承担。

  青少年暴力事件频发,谁之责?

  从少年被殴的事例中,可以看出一些青少年的头脑中毫无法律意识,视人命如草芥;而作为被害少年,在遭受严重伤害后,竟然瞒着家人,没有依法报案求助,导致打人者一度逍遥法外。对此,有媒体刊文称,这一事件暴露出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治理的问题。

  文章指出,现在的学校教育,一个很大的问题在于,重视学生的成绩分数,忽视学生人文素养的熏陶,健全人格的培养,这就导致一些学生虽然掌握了书本知识,心灵却是一片荒漠。

  此外,青少年暴力事件频发,还暴露出当下社会治理的一些不足和缺陷。少年被殴事件曝光后,许多人纷纷吐槽自己学生时代所遭遇的欺凌经历。毫无疑问,青少年暴力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但很多地方都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也没能建立起有效的青少年暴力防范和干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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