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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 还原王老吉加多宝之争背后的真相

2013年04月26日 14:16阅读次数:849
今天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意在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说到知识产权,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王老吉和加多宝的争夺战,这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争个你死我活的?

  据今晚报报道:4月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而从2010年开始,围绕知识产权纠纷不断的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也经历了3个知识产权日的洗礼。“王老吉”商标案以广药完胜落幕后,红罐包装归谁成为双方争议的又一焦点。双方各说各理,一度激烈交锋。纵观整个“凉茶之争”,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企业该如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到合法合理维权?

  王老吉说法理,众专家力挺红罐归王老吉

  2012年6月初,广药集团正式推出红罐王老吉。加多宝在归还“王老吉”商标后,想拿到“红罐”作为第二个筹码。加多宝认为,早在1997年,公司就已经申请红罐外观设计的专利,红罐应归当年的申请者。王老吉则声称红罐与商标不可分割,鸿道作为商标租赁方,当年绕过广药直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在王老吉看来,早在1995年广药与鸿道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就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如今,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其特有装潢权也随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王老吉”商标和特有红罐装潢合为一体,不能人为剥离,都应归“王老吉”品牌及广药所有,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因而即使加多宝“红罐”新产品不再出现“王老吉”字样,也一样侵犯了广药权益。

  装潢与商标不可分割的观点得到了众多权威法学专家的认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建民认为,“王老吉”商标作为该特有装潢中最核心的部分,如果其不存在,那么红色罐体包装是无任何意义的。红色罐体包装,其特有性的指向只能是“王老吉”商标而非其他。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也表示,“王老吉”凉茶特有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便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装潢在很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装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否则势必会对相关消费群体造成混淆困扰。

  在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对峙处于下风后,加多宝又提出这样的论点,“加多宝经过17年做大红罐凉茶,就应该拥有红罐的装潢权。”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之所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质上并非因为该包装装潢本身是一项智力成果,而是因为该包装装潢通过使用,起到了区别产品来源或标示产品品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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