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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2020年10月09日 16:20阅读次数:191
上海市的生育津贴是怎么领取的呢?需要什么条件,一起来看看政策规定吧。

上海市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上海市2020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外地员工建立了劳zhi动关系与直辖市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生育dao保险规定的治疗期间如果他们参与计划生育政策市的生育保险和医疗机构产生与妇产科部门。

2、 女职工的用人单位在同一月内生育累计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足额发放。

3、在政策范围内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

4、符合生育条件,经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2、上海市2020年生育保险报销资料及报销流程

1、身份证正本、正反面副本;

2、乡镇(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计划生育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或《上海市计划生育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

3、在本市分娩的,应当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在省、市以外分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有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表明分娩情况(难产自然分娩流产)的出院摘要或病历,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分娩的妇女,须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显示分娩情况(难产、自然分娩或流产)的病历证明;

4、我打开实名制结算指定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帐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其中一个)。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携带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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