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母婴健康>生活>婚姻家庭>广州生育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广州生育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2020年10月10日 16:10阅读次数:161
不同的地区领取生育津贴的时候需要的材料有可能也不一样,那么广州生育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呢?

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示例样本)。

2、门诊需提供相应门诊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3、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出具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具体资料。

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生育多胞胎的: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3)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3、流产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结婚证(原件)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上述情形的对应主要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

(1)死亡医学证明原件(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明等)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4、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原件供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扫描存档使用。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140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