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侧面也反映我国专门哺乳室的缺乏
公共场所的哺乳行为,往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假如在地铁站、商场、办公室都设置了哺乳室,公共场所哺乳根本就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在这方面,我国的城市规划欠账不少。很多父母为了避免麻烦,能不出门尽量不出门,因为一旦孩子在公共场所饿了、哭了、大小便了,没有哺乳室简直是一场灾难。目前,我国在公共场所建立母乳喂养室的法规仍是空白,即便有提及也是采取“鼓励建立哺乳室”等较宽松的字眼,结果就是连北上广一线城市的大商场、写字楼里,哺乳室也难见踪影。
比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写到,用人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但因缺乏强制力,哺乳法规沦为空文,更不要说在公园、广场、商场等设母乳喂养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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