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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再婚生育新政策 这些政策需了解

2017年06月05日 19:53阅读次数:2298
虽然现在已经放宽了生育政策,只有一个小孩的家庭可以继续孕育二胎,那么对于再婚家庭来说生育政策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7年再婚生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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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再婚生育新政策:西南地区

1、重庆:

2016年3月31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2、贵州:

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五次修正

第三十二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3、四川:

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4、西藏

第七条 凡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及家属(含城镇居民和户口落农村者)均按国家对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的要求,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胎,禁止生育第三胎。

(二)再婚夫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申请批准允许再生育一胎。

1.再婚双方合计只带一个孩子的;

2.丧偶再婚时带二个孩子(不含超生的),另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的。

第八条 区内藏族干部、职工及其户口在单位的家属城镇居民.... 夫妇已有两个孩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允许有计划地安排再生育一胎。

2.再婚夫妇合计只带有两个孩子的。

2017年再婚生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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