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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宝宝听力,从胎儿做起!

2017年07月21日 14:10阅读次数:223
国内外报道表明,正常新生儿和高危因素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率的差异较大,正常新生儿约为1‰~3‰,高危因素新生儿约为2%~4%。 这部分患儿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社会和经济负担,如何有效的予以早期发现,早期预防,从而指导有效的干预,具有非常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国内外报道表明,正常新生儿和高危因素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率的差异较大,正常新生儿约为1‰~3‰,高危因素新生儿约为2%~4%。 这部分患儿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社会和经济负担,如何有效的予以早期发现,早期预防,从而指导有效的干预,具有非常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孕期的听力保护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就是这关键的一环!但是具体如何做?很多新爸爸新妈妈们都不清楚。为了更好的普及相关知识,微妈特意请来了儿童医学中心的方旭华医生为大家娓娓道来!

准妈咪怎样保护好宝宝的听力?

1. 保证母体有全面和充足的营养。准妈妈孕期营养不良,可能会使胎宝宝的脑细胞发育受影响,听觉反应不灵敏。如果患了维生素B缺乏症,还可能引起进展缓慢的神经性耳聋。

2. 尽量减少接触噪音,在怀孕期间应该远离超过标准(85分贝到90分贝)的噪声。要有意识地避开歌舞厅、建筑工地等噪声强度大的场所。

3. 使用的胎教音乐也要符合频率、音强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保护胎儿的健康发育。

孕期避开影响宝宝听力的危险因素

风疹:母体如果被风疹病毒感染,能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出现先天性风疹。

性病:如孕妇患了性病,如梅毒或淋病,都会传给胎儿。

流行性感冒:是由感染病毒引起的。

接触有害物质如苯、汽油、甲醛、放射线等。

应用耳毒性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

具体怎么做?

1. 加强孕前检查,预防遗传性耳聋

我国每年新出生约3万聋儿,发生率约1-3‰,遗传性耳聋占到50%左右,大多数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最好孕前或产前能进行耳聋基因携带者筛查,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耳鼻喉科听力中心目前开展此项业务。

2. 孕早期预防感染性疾病,避免对听觉器官的损害

孕早期,特别是胎儿生长的前12周,是听觉器官发育的关键期,也是保护听觉的关键期。

3. 孕期安全用药,避免药物性耳聋

抗生素尽量少服,耳毒性药物(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水杨酸制剂、奎宁、抗肿瘤药物等),保胎中药及接受某些医学检查(如同位素检查和腹部放射性辐射)等。

4. 加强孕期健康管理,保证身心健康

母亲健康,宝宝才能健康,准妈妈的健康可是重中之重。

如何早期发现听力问题?听力筛查是关键!

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等电生理学检测,在新生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听力检查。筛查的结果都以“通过”或“未通过”表示。

听力筛查的对象?

所有出生的正常新生儿和对具有听力障碍的高危因素新生儿都是听力筛查的目标人群。

孕产期影响听力障碍的因素?

1.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48小时及以上;

2. 早产(小于26周)或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3. 高胆红素血症;

4. 有感音神经性和(或)传导性听力损失相关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者;

5. 有儿童期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家族史者;

6. 颅面部畸形,包括小耳症,外耳道畸形,腭裂等;

7. 孕母宫内感染,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

8. 出生时有缺氧窒息史;

9. 机械通气5天以上;

10. 细菌性脑膜炎

听力筛查的最佳时间?

1.正常分娩:用筛查型耳声发射(OAE)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作为一线初筛工具。所有新生儿在出院前均应接受听力初筛;未通过初筛的应在出生42d内进行复筛。复筛时一律双耳复筛,即使初筛时只有单耳未通过,复筛时亦均应复筛双耳。复筛仪器同初筛。

2. 入住NICU的新生儿及婴儿:病情稳定,出院前应施行AABR筛查,以免漏掉蜗后听力损失(如听神经病)。未通过AABR测试的婴儿,应直接转诊到听力中心复筛,并根据情况进行包含诊断性ABR在内的全面听力学评估。

3. 在1月龄内再次住院治疗的婴幼儿(无论住NICU或普通病房):当伴有迟发性听力损失的可能时(如有换血指征的高胆红素血症或血培养阳性的败血症等),出院前应复筛听力。

4. 在听力筛查时除力求发现已经存在的听力损失外,还要通过分析病史和家族史,了解受试者是否有迟发性听力损失的高危因素,可疑者应对其听力进行定期跟踪和随访。

诊断性评估

1.未通过复筛的婴幼儿,都应在3月龄接受听力学和医学评估,确保在6月龄内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失,以便实施干预。即复筛未通过的患儿应由听力检测机构进行耳鼻咽喉科检查及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行为测听及其它相关检查,必要时并进行医学和影像学评估,做出诊断。

2. 对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应根据可能发生的迟发性听力损失状况,制定个体化的听力再评估的时间和次数。对于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但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婴幼儿,至少3岁内每6个月进行1次听力随访,若可疑有听力损失,应及时进行听力学评估。

3.具体操作流程:

A 、测试时间:出生后3个月-6个月。

B 、测试环境要求:环境噪声低于30dB(A)的隔声屏蔽室

C 、客观听力检测项目包括:诊断性OAE,1kHz声导抗测试,短声及短纯音ABR,AERP,ASSR和骨导ABR等。

D 、主观听力检测项目包括:小儿行为测听(BOA、VRA、PA、PTA),言语检测及听觉-言语发育评估表。

治疗干预的策略

1.医学治疗:清理外耳道耵聍,治疗分泌性中耳炎,矫正外耳中耳畸形等

2.听力补偿或者重建:如助听器,人工耳蜗,听觉脑干植入等;

3.言语康复训练:包括听功能训练(听觉注意;听觉定位;听觉识别;听觉记忆;听觉选择;听觉反馈)和言语-语言康复训练两部分(言语训练程序为音素、音节、单词、以及短句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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