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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

2016年08月29日 19:15阅读次数:518
标签:胎儿窘迫
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是什么?胎儿窘迫的治疗手段有很多种,可以分别从产程过程、发病时间、治疗方法上来说。那么,胎儿窘迫治疗原则是什么呢?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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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是改善对胎儿的血氧供应,根据产程进展及病因,决定分娩方式。

胎儿窘迫应采取果断措施。左侧卧位。积极寻找原因,并排除如缩宫素使用不当引起过强宫缩、心力衰竭、贫血、脐带脱垂等。根据产程进展,决定分娩方式。术后要合理应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治疗要注意各种事项。但因为胎儿窘迫分为急性胎儿窘迫跟慢性胎儿窘迫。急性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是采取果断措施,紧急处理,尽快改善胎儿缺氧状态,终止妊娠;而慢性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是针对病因,视孕周、胎儿成熟度和胎儿缺氧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若已接近足月妊娠,应行剖宫产终止妊娠;将两者的差异性跟共同性想结合。所以说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是改善对胎儿的血氧供应,根据产程进展及病因,决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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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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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方法步骤)

给氧:使母体血氧含量增加,以改善胎儿缺氧状态。

静脉注射三联药物:即50%葡萄糖60ml加维生素C500mg及尼可刹米0.375g静脉注射。葡萄糖可保护脑组织,提高对缺氧的耐受力;维生素C可降价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及脆性;尼可刹米为中枢兴奋药。近年有认为尼可刹米可增加胎儿耗氧量,为避免加重胎儿缺氧情况,不主张使用。

针对病因采取相应措施。

结束分娩:宫口开全时,头先露者行会阴侧切术。或胎吸助产,或行产钳助产。臀先露者可行臀牵引术。宫口未开全,估计在短时间内不能从阴道结束分娩者,可考虑剖宫产。如胎儿死亡则可待自产或行穿颅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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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

采取果断措施,紧急处理,尽快改善胎儿缺氧状态,终止妊娠。

急性胎儿窘迫的处理方法

一般处理:

左侧卧位。

最好采用高流量纯氧面罩法间断给氧,流量为10L/min,20~30分钟后间隔5分钟,进入到第二产程时可持续吸氧。通过提高母体血氧含量以改善胎儿血氧供应,若胎心率变为正常,可继续观察。

同时积极纠正脱水、酸中毒、电解质紊乱,可静脉补液,并给予5%碳酸氢钠250ml。

病因治疗:

积极寻找原因,并排除如缩宫素使用不当引起过强宫缩、心力衰竭、贫血、脐带脱垂等。

若为缩宫素使用不当造成子宫收缩过强,应立即停用缩宫素,并给予特布他林(间羟舒喘灵)0.2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也可给予硫酸镁5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抑制子宫收缩。

若为羊水过少,有脐带受压征象,可经羊膜腔灌注补液。

尽快终止妊娠:

根据产程进展,决定分娩方式。

宫口未开全:应立即行剖宫产,其指征是:胎心率低于120次/分或高于180次/分,伴羊水Ⅱ度污染;羊水Ⅲ度污染,B型超声显示最大羊水池深度≤2cm,或羊水指数≤5cm;;持续胎心缓慢达100次/分以下;胎儿电子监护NST或OCT反复出现晚期减速或重度变异减速;胎儿头皮血pH值<7.20°;

宫口开全:骨盆各径线正常,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吸氧同时应尽快助产,如采取会阴侧切术,低位产钳助娩术和胎头吸引术经阴道娩出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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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

针对病因,视孕周、胎儿成熟度和胎儿缺氧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

慢性胎儿窘迫的处理方法

一般处理:

左侧卧位。吸氧每日2~3次,每次30 min。积极治疗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诱因。

期待疗法:

孕周小,胎儿娩出后存活可能性小,需根据当地的医疗条件,尽量采取保守治疗,以延长孕龄,同时促胎肺成熟,争取胎儿成熟后终止妊娠。但此种疗法,可能在期待的过程中导致胎死宫内,胎盘功能低下,可能影响胎儿的发育,所以预后较差。

终止妊娠:

妊娠近足月,胎动减少,OcT(催产素诱导宫缩后的胎心监护)出现频繁的晚期减速或重度变异减速,胎儿生物物理评分<4分者,均应以剖宫产终止妊娠为宜,建议采取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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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的处理关键

改善供氧。不论是慢性还是急性胎儿窘迫,对胎儿监护来说,其主要表现是严重的变异减速和频发的晚期减速。胎儿窘迫的治疗,其关键就是改善供氧。

改变母体体位

发现不良监护图时,尤其出现严重变异减速时,应首先让孕产妇改变体位,方法是将仰卧位改为左侧卧位,若已为左侧卧位,则改为右侧卧位。如仍不见好转,还可10分钟改变一次体位(有些为了解除胎儿自体对胎盘或脐带的压迫,使胎儿循环动态改善,取左侧卧位不能奏效→右侧卧位→胸膝卧位或头低位)

给母体吸氧

除第二产程外,一般宜采取间断式吸氧,持续吸氧(30~60分钟后暂停5分钟),这是因为母体血样浓度处于持续性高水平时,可能引起母体血管收缩,又发生子宫-胎盘血循环障碍的可能,可用面罩或鼻导管吸入氧气。产时胎儿窘迫的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轻度胎儿窘迫,晚期减速散发出现,中度变异减速,基线变异存在,有其存在加速时可以继续观察,如图形渐趋恶化,或第二产程延长,即应施行手术,若条件成熟,可行胎吸术,也可行剖宫产术准备,如胎吸失败则立即行剖宫产术。

2、中度胎儿窘迫,正常宫缩连续出现减速或频发重度变异减速,则应在30分钟内娩出胎儿,当胎头已在+3以下时,行出口产钳术较妥,如在“0”以上时,则行剖宫产术。

3、重度胎儿窘迫,每次正常宫缩都有晚期减速,且基线变化消失,或伴有较长久的心动过速,则应立即娩出胎儿,对此,如胎头较高,不宜行吸引产或产钳术。为争取时间,应尽早行剖宫产。

缓解子宫收缩

子宫收缩,特别是过强的子宫收缩,是造成胎儿窘迫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正在滴注催产素,应立即停止。另外,可吸入β-受体兴奋药如舒喘灵喷雾剂,也可选用β-受体激动药酸麻黄碱,即使没有过强宫缩,胎儿窘迫行剖宫产术时,术前用药可增加子宫-胎盘血流量,对胎儿也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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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小提示

胎儿窘迫治疗时无论阴道分娩或剖宫产均需做好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准备。另外要注意孕妇吸氧可以预防和治疗胎儿宫内缺氧的发生,对胎儿没有不良反应,是安全的。但新生儿出生后如果氧浓度过高可致新生儿晶体后纤维组织增生而致盲。所以一般选择给机体提供能耐受的最小给氧量。

吸氧浓度(%)=空气氧浓度常数21+鼻导管吸氧流量(L/min)×4一般疾病给氧量均小于45%,引起视网膜病变的可能性不大。特殊疾病需给高浓度氧(大于60%),但要防止出现氧中毒(大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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