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奶粉>奶粉行情>医疗机构严禁接受奶粉商赞助

医疗机构严禁接受奶粉商赞助

2013年10月30日 09:40阅读次数:179
婴儿配方食品是重要的母乳代用品。为保障婴幼儿身体健康,日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婴儿配方食品标签标识上,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名词。

  为保障婴幼儿身体健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

  通知指出,婴儿配方食品是重要的母乳代用品。婴儿配方食品标签标识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注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宣传标语,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名词。

  通知指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母乳喂养,维护儿童健康。如有需要,医院应从零售渠道购买母乳代用品,并保留购物小票和发票。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

  通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母乳代用品广告的监管检查,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母乳代用品广告的打击力度。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140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