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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宣布限购奶粉条例 违者最高罚200万监禁7年

2013年02月05日 10:51阅读次数:333
近日,香港为缓解奶粉出现缺货现象,宣布了限购奶粉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香港,春节前“港妈”与水货客恐慌性抢购奶粉,香港特区政府连续两周出招,宣布修改法例,限制奶粉出口,旅客离境时只可携带2罐奶粉自用,违规者最高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7年。

  港府三个政策局举行跨部门记者会,宣布引进短期及长期措施解决奶粉供应紧张的问题,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水货客的活动导致香港婴幼儿奶粉供应链失效,在不得己的情况下,决定修改《进出口条例》,提交立法会审议后,最快本月生效,长远从根本解决水货客走私奶粉问题。

  法例修订后,奶粉列将被列作法定限制出口货品,出境时必须报关,否则视作走私,新规定同时禁止儿童携带奶粉离开香港,以免跨境学童被利用走水货。保安局局长黎楝国表示,香港海关会严厉执法,任何人如果无“出口许可证”输出禁运物品,一经定罪,违规者可被判处罚款50-200万港元,及监禁2-7年,旅客日间过关可能要多花一点时间。另外,深港两地海关将加强合作,双方从即日起加强监控携带日用品过境的旅客,怀疑携带奶粉过关,将采取百分百检查。短期措施方面,港府即日起设立24小时热线,如果3岁以下婴儿的家长购买奶粉时有困难,可以致电政府的热线订购7个品牌的奶粉,港府收到资料后,于订购当天办公时间内交予奶粉商,2个工作天内通知家长送货及付款安排,确保香港本地婴儿农历新年有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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