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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报红星、明一等四公司奶粉生产存缺陷

2018年02月10日 11:51阅读次数:288

2月9日,食药总局官网更新了最新一波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的结果,4奶粉商被指存在缺陷。我们下面就一起看看它们的情况。

在《总局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红星集团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中,该公司被指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包括2016年度检验能力验证报告缺少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项目等。

在《总局办公厅关于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中,该公司被指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例如2017年4月6日起,企业对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核苷酸添加量进行调整,未按公司制定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要求对纸质的产品配方文件进行修订、受控和下发等。

在《总局办公厅关于黑龙江农垦全乳元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中,该公司被指出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例如企业通过“奶牛分散饲养,再集中至自控奶站挤奶”方式建立奶源基地等。

最后,在《总局办公厅关于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该公司被指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

食药总局早前曾经表示,将继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和检查,计划在2018年内完成对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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