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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

2020年10月10日 16:15阅读次数:0
每一年每个城市的生育津贴都有可能有调整,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深圳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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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即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职工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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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情形一:

1、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情形二:

1、情形一所需资料;

2、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3、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领取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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