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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进行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审查

2014年04月08日 10:14阅读次数:388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对于使用进口原料生产婴幼儿奶粉配方乳粉进行生产许可审查。这一举措旨在规范奶粉行业,加强质量管控,同时也是提高了行业的门槛,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

  食药监要求审核配方乳粉企业 严禁使用进口大包装生产分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昨日下发了关于使用进口基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生产工艺及基粉要求、配方、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严格审查,并明确规定禁止企业使用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生产和分装。

  乳业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新规将提高行业门槛,对市场起到净化作用。

  食药监:

  审核用进口基粉配方企业

  通知明确规定,经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核同意,允许企业使用进口基粉作为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但企业必须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总局2013年第49号公告)中规定的干法工艺进行生产。

  对于企业所使用的进口基粉,通知规定,必须符合《细则》中基粉的定义,但不应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规定的成品。通知还明确指出,严禁企业使用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生产和分装。

  此外,进口基粉的配方和质量标准也将受到严格审查。基粉工厂要经过企业质量部门的严格审核,生产基粉所使用的原料及供应商应经企业质量部门审核批准。

  通知还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要制定基粉的质量控制文件,进口基粉应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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