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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进药店并非易事

2014年05月09日 09:22阅读次数:228
奶粉进药店实施近一年,但是消费者对这种奶粉销售模式并不买账。其实奶粉进药店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需要符合相关的管理条例才可以准许进入药店

  早在去年6月,国家食药总局、工信部、农业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婴幼儿奶粉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北京和江苏10月起在全国率先试行。昨天,苏州的3家药店终于获得了奶粉销售的许可权,无论是对销售商、消费者还是监管部门,均为一件好事。

  那么,我市相关部门对于药店卖奶粉是否有严格的管理细则?这些制度又能否实实在在提高奶粉的安全性?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如何才能销售奶粉药店须遵从“十项制度”

  在昨天颁发证照的现场,记者询问了药店申领许可证所需要的手续。苏州工商局姑苏分局消保科科长胡兴强介绍说,药店必须建立、执行“十项制度”,只有满足该条件的,才可办理相关证照。

  “这些制度涉及到经营者对奶粉的进货、管理、储存、销售、售后及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应该说比一般的超市、母婴专卖店都来得严格。”胡兴强告诉记者,比如第一条“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中,就要求“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规模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他解释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等方面的知识,更要负责经营过程的质量管理,负责对奶粉质量信息的收集和查询,并且能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指导与服务。

  “之所以把奶粉放到药店销售,就是看重药品在销售中的严格把关,”苏州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夏文君说,“凡是进入药店的奶粉,经营者必须做好进货的检查验收,以及完善的购销台账记录,同时经营场所或仓库的储存环境也都要满足相关规定。”

  一旦发现有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奶粉,药店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而对于临近保质期的奶粉,经营者也应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此外如发现有药店继续经营不合格奶粉的,将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受到惩处。

  奶粉专柜长啥样统一挂绿底+白字的提示牌

  按照要求,凡是销售奶粉的药店,都必须设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柜专区,它们又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记者来到位于景德路的雷允上新风药店,踏进大厅,两个半米高的立方体奶粉专柜就映入眼帘。不同的柜台内分别摆放着合生元与升倍的产品,同时在前方的最上方贴有“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的字样。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提示牌的规格可根据专柜大小而定,但上面的字体统一采用了“绿底+白字(黑体)”的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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