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过量或长期服用云南白药。一次量不得超过0.5克,每日大剂量不应超过4克。大剂量服用会出现恶心呕吐、面色苍白、四肢厥冷等反应,严重者可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对本品有中毒、过敏史或伴严重心律失常者忌服。
2、服药期间,忌食蚕豆、鱼类和酸、冷等食物。孕妇忌服。服用本品后若出现上腹不适,灼心、恶心等现象,应立即减量或停药。
3、云南白药不可直接撒在伤口上止血。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遇外伤出血时,常常将云南白药敷在伤口上以止血。殊不知,如此处理,往往会造成伤口感染。
4、云南白药的止血作用,须口服后,经过体内一系列复杂的生理过程来完成,而不能靠其药粉简单地直接作用于伤口血管,来达到止血的目的。
【主要成份】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成份略。
【性 状】 本品为灰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具特异性香气,味略感清凉,并有麻舌感。保险子为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剖面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味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手术出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肤感染性疾病。
【规格型号】4g
【用法用量】 1.刀、枪、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送服;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妇科各症,用酒送服;但月经过多、红崩,用温水送服。 2.毒疮初起,服0.25g,另取药粉,用酒调匀,敷患处,只需内服。 3.其他内出血各症均可内服。 4.口服,一次0.25~0.5g,一日4次(二至五岁按1/4剂量服用;五至十二岁按1/2剂量服用)。 5.凡遇较重的跌打损伤可先服保险子1粒,轻伤及其他病症不必服。
【不良反应】偶有过敏反应。
【禁 忌】孕妇忌用;过敏体质者忌用。
【注意事项】孕妇忌用;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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