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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抽检婴幼儿食品20批次样品未现超标

2015年08月07日 08:10阅读次数:246
20批次样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标注的质量指标要求。
广州抽检婴幼儿食品20批次样品未现超标
8月6日,广州市消委会公布早前开展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比较试验的结果。经检测,20批次样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标注的质量指标要求。

用于本次比较试验的20批次样品由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会同检测站工作人员一起在本地超市、母婴店随机购买,并委托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样品进行检测。

比较试验主要针对国家标准强制规定的内容、易于出现问题的项目以及涉及安全的指标和关键参数,检测商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其中婴儿配方食品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等。

经检测,20批次样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标注的质量指标要求。婴儿配方食品10批次,包括“雅培”“可瑞佳”“百立乐”“雀巢”“美赞臣”“惠氏”“合生元”“金领冠”等商标商品。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10批次,包括“貝因美”“惠氏”“雅培”“贝智康”“金领冠”“雀巢”“美赞臣”“可瑞康”等商标商品。从市场情况看,被抽查到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进货质量验收把关严格,商品质量较好。

消费提示

消委会提醒,除了母乳之外,婴幼儿配方食品是婴幼儿最主要的食物,其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配方食品时应注意:

1.首先应选择大型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经过多次的国家监督抽查,表明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同时这些企业的产品生产设备先进,生产过程管理严格,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好。

2.应注意查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内容,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等项目。

3.若消费者发现所购产品食用后有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食用。

4.要细看产品包装说明,如婴儿配方乳粉的适用范围,不能只留意是否标示为1段的婴幼儿乳粉,应注意具体的适用范围是否为初生婴儿至6个月婴儿食用,因为每个乳粉品牌对于适用范围的分界线未必相同。

5.要对本土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有信心,不要盲目追求国外品牌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要先了解标签上的信息,要寻找适合自己的婴幼儿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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